关于严明 2023 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时间:2023-04-0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整治“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严明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全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住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借治丧、祭扫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物;

严禁在治丧、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二、压实主体责任 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于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和加强文明殡葬祭扫管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三、聚焦主责主业 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定点检查、实地督导等方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和查处“六个严禁”所列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电话举报:024-29825357

网络举报:lnyy_jw@163.com

中共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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