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 2024 年清明节期间有关 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时间:2024-04-0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 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弘扬文明新风,学院 纪委提醒全体教职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 遵守廉洁过节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六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 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 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 的钱物。 五、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禁借治丧、祭扫之机大操大办,在祭祀扫墓活 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追思守正气,万物皆清明。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 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 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 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 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 陋习,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 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学院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遏制 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电话举报:024-29825357

网络举报:lnyy__jw@163.com

中共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3 日